特写 | 新闻发布会上,这个崇敬烈士的立法细节被披露
“这部规定的出台,对烈士的纪念褒扬有个特别的细节。”
在28日举行的《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曹清尧见记者十分关心烈士纪念问题,在最后一个提问回答完毕后,他主动补充了一个立法过程中的小细节。
原本以为要结束的记者们,再次把目光集中到发布席上。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综合性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设施,这个条款是在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充分讨论后,决定在二审时增加的。”曹清尧稍作停顿后讲道,新增的这个条款,充分体现了重庆对烈士的高度崇敬。
《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五条由三款组成,这一新增条款就“藏”在中间。这意味着,重庆用法治手段来促进红色资源设施建设。
回顾《规定》出台的过程,曹清尧提到的类似引导社会崇敬英烈,传承红色精神的条款,都在这部“小快灵”的地方法律中,以小切口的方式得以呈现。
在《规定》草案一审后,起草专班广泛征集意见,收集到近两百条修改建议,仅沙坪坝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提出了35条建议和意见。
《规定》第十五条“具备开放条件的红色遗址、旧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应当依法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就是采纳市民建议而写入法规的。
类似这种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精神,接地气、有价值的建议,二审稿中吸收采纳了60多条。
最终,二审稿得以全票通过。
有常年从事立法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么高的建议采纳比例在近年立法过程中比较少见。针对草案提出的建议多,映射出重庆社会对英烈的重视程度之高,崇敬英烈氛围之浓;吸收的建议多,反映出立法者从善如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说完立法的细节故事,曹清尧接着说,“重庆还有很多烈士都牺牲在外地,比如抗美援朝时期的英烈们。”
为了英烈“回家”,重庆开展“让烈士回家”活动。“这一活动再次说明了我们重庆后代对前辈的敬仰。”
敬仰二字,曹清尧说得特别重。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赵紫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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