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民宿需提交哪些材料?住宿场所消防手续有哪些?来看这份指南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余志斌)今(11)日,重庆市召开《关于推动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申办旅馆行业、特种行业的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开办住宿场所需要哪些消防手续?重庆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申办旅馆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效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要求,重庆已全面实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旅馆申办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和治安保卫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好《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和承诺书,承诺符合旅馆业开办条件,即可在旅馆业经营场地所在的区县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公安机关审查后当场发放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免费的,群众不需要承担费用。
住宿场所消防手续有哪些?为服务住宿业发展,重庆消防出台了哪些措施?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新闻发言人刘梅梅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住宿场所(如酒店、宾馆等),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企业在申办时,需要提供4项材料:一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二是工商营业执照。三是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四是场所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图。
刘梅梅还表示,为了服务住宿业发展,重庆消防出台了4项措施。
一是优化办理范围。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住宿场所;客房不超过14个,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但对经营业者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也会依法受理。
二是优化办理程序。实施告知承诺制,经营业者可以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消防手续,对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许可。对简化场所更名和法人代表变更程序,未改变原使用性质且未重新装修,仅申请场所更名或法人代表变更的,申请时可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图等材料,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办理成本和办理难度。
三是实行容缺受理。对经营业者因受时间、条件等限制,一时难以备齐全部申报材料的,可以在申请时,只提供承诺书或申报表,以及营业执照“两项材料”,其余的申报材料,可容后补齐,切实帮助企业节约办理时限。
四是强化技术服务。全市消防救援机构成立了消防技术服务队,并在各区县设立了消防技术服务电话,在消防技术改造、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等方面,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经营业者提供答疑解惑、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知识培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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