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民警余俊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余志斌)党中央、国务院30日作出决定,授予397名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全国公安系统共有44名个人和10个集体受到表彰。其中,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武陵山派出所所长余俊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余俊,35岁,现任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武陵山派出所所长。他总结出“四心工作法”,累计调处纠纷300余起;他热心帮助村民解决饮水、修路等难题,带领歇凉村摘掉“贫困村”帽子;他在执法中传播法治温度,累计帮扶困难当事人40余人次。
在农村派出所,遇到最多的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每当村民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时,余俊总能及时出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调解起纠纷来,他有自己的一套心得,他通过实践总结出“真心对待、耐心听取、细心观察、决心突破”的“四心工作法”至今受用。从警13年来,余俊累计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
余俊视群众为亲人,看到群众有疾苦,总是第一时间热心帮助。他在兼任石沱镇歇凉村村支部副书记期间,为村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饮水难问题,还多方想办法让因资金链断裂已停工的黄岭庆大桥重新恢复施工,大桥完工后村民进出车程缩短半小时。在歇凉村的两年,余俊带领全村人勤劳致富,成功摘掉“贫困村”帽子,他也因此成为村民心中最可爱的“余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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