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分、21项重点工作 重庆率先出台文件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首席记者 王玮)重庆市今(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印发的《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2021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我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去年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起草《重庆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后,近日由重庆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出台速度位居全国前列,为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保护什么?
建城3000余年,得名800余年,重庆具有中国山地城市典范、国家战略大后方中心、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和开放口岸、中国西南腹地移民城市和交流中心、红岩精神发源地、巴渝文化和三峡文化创造地等六个显著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广泛分布着彰显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战时首都、西南大区的特色文化资源。
这些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展示重庆历史文脉、承载重庆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价值的重要物证,是重庆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也是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文化保护与文脉传承的重要对象。
重庆市已经公布的历史文化资源按照空间分类,有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4个市级历史文化名城(江津、合川、万州、荣昌)、1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磁器口历史文化街区)、10个市级历史文化街区(渝中区湖广会馆及东水门历史文化街区、北碚金刚碑历史文化街区等)、29个传统风貌区(山城巷传统风貌区、十八梯传统风貌区等)、2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涪陵区青羊镇安镇村)、45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6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96个历史建筑等。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数量居全国前列。
按类型分类,还包括1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2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涪陵白鹤梁题刻、合川钓鱼城遗址)、2处国家文化公园(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5处国家工业遗产、395处抗战遗址、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572株古树名木、5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庆遗产类型丰富多彩,具有山地地域特色。
如何保护?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睿介绍,《实施意见》共有5个部分,21项重点工作,其中首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任务,即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保护传承体系要更加完善,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保护传承体系要全面建成。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建立保护对象、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规划三大体系。不断充实保护对象,不仅要保护历史地段、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新类型历史文化资源,还要把见证新中国成立及发展历程、改革开放的代表性遗存以及当代重要的建设成果保留下来。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分级落实重点任务。构建以重庆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为核心的保护规划体系,统筹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空间布局。
在加强保护利用传承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要把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放在首位,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拆除管控,禁止大拆大建,让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感受文化的魅力,实施保护传承重点项目。
此外,《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更好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对于近期的工作计划,张睿表示:“我们将以这次《实施意见》的印发施行为契机,会同市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围绕‘文化强市’推进全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具体工作中,重庆将完善保护法规,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充实保护对象,加强保护管理,推进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同时加强宣传展示,提升文化魅力,推进保护修缮,助力品质提升,聚焦渝中母城,突出两江四岸核心区的传统风貌特征,加快实施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等一批体现时代特征、重庆韵味的精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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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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