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大试点”推进绿色金融改革 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林红)近日,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国家6部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将围绕绿色产业发展,开展四个方面试点工作。
开展金融服务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
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
2022年7月,重庆市印发《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5%,绿色新兴产业总产值突破8000亿元。
近年来,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充分利用绿色金融服务模式,针对全市制造业绿色融资需求制定了专项政策与保障机制,包括专项利率优惠、优化中长期贷款办理条件、建立绿色审批专属通道、出台专项尽职免责办法等,鼓励支持传统制造转型升级、新兴制造高质量发展。
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
《总体方案》提出,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创新融资服务,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区域集中供冷供暖设施建设等。
2021年9月,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中西部首个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持建筑领域的绿色信贷较快增长,逐步提高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至10%以上,并开展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
在行业标准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还联合市金融监管部门、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印发了《重庆市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建筑指南》,创新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专属信贷产品,拓宽绿色建筑直接融资渠道;探索针对绿色建筑消费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对政府绿色建材采购等各类绿色建材消费给予差异化的绿色融资支持。
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
《总体方案》提出,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智能绿色交通体系、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绿色货运、航电枢纽、共享交通设施以及充电、换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和运营。
近年来,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持续加大交通运输绿色环保项目支持力度,融资支持轨道交通4号线和18号线项目,向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向小康集团发放贷款用于支持企业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在循环经济领域,向千信国际发放贷款以支持其循环经济产业链业务流动资金需求。
绿色债券方面,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为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发行了重庆地区首只碳中和债10亿元,预计每年减排二氧化碳137.94万吨,节约标准煤73.73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48.24吨。截至目前,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已累计为相关企业发行4期碳中和债,提供了28亿元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开展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总体方案》提出,开展金融支持生态农林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支持循环农业、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农林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绿色技术创新,加大金融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支持力度,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2022年6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绿色金融强发展政策措施,要求用好气候投融资政策助企发展,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实施优惠利率贷款等气候投融资业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丰富企业信贷抵质押手段,用好碳市场,盘活碳资产。
此外,2022年4月,重庆市还印发了《2022年重庆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其中提出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多样化融资需求,并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十四五”时期,农行重庆市分行围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环境和绿色服务6大绿色产业,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客户、重点项目,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长江大保护”实施主体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通过信贷支持“长江大保护”在渝系列项目建设、实施,累计发放项目周转贷13.05亿元,发放银团项目贷款12.66亿元,助力长江沿岸生态保护修复和水污染防治,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农林和生态旅游发展。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