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野味”深夜到嘉陵江捕鱼,男子捉到岩原鲤担刑责!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张勇)“那一网子下去,那么多条鱼!我虽然晓得这条鲤鱼是岩原鲤,肉质鲜嫩,但我不晓得它是二级保护动物……”面对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周某悔不当初。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公安局水警总队深入开展“长江禁渔”专项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打击水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9月18日凌晨4点多,重庆市公安局水警总队北碚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嘉陵江北碚段草街航电枢纽下游水域,江面有灯光闪烁,怀疑有人正在实施非法捕捞。
接到举报后,重庆市公安局水警总队北碚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布控。经过近1个小时的蹲守,民警成功将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当场查获周某自制的塑料船只(三无船舶)1艘、刺网1副,以及鱼护、头灯等作案工具,累计查获渔获物22尾,4.85公斤,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原鲤1尾,1.35公斤。
经北碚区农业农村委鉴定,周某使用的捕鱼网具为禁用渔具三重刺网,他在江中捕获的岩原鲤,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
周某交代,他虽然知道长江及其支流十年禁渔相关规定,但忍不住“就是想吃野味鱼”,于是多次在深夜到嘉陵江下网捕鱼,并通过自制的塑料船只下网收网。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目前,周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猎珍贵野生动物,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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