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通道口5米内不得随意停车 违者最高罚5000元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将随之增加。昨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包括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乱设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秩序,以确保救援疏散出入口的畅通。

轨道通道口5米内不得随意停车 违者最高罚5000元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2022-09-23
轨道通道口5米内不得随意停车 违者最高罚5000元1
执法人员对违停车辆进行转移。上游新闻记者 甘侠义 摄
轨道通道口5米内不得随意停车 违者最高罚5000元2
执法人员向乘客发放宣传单。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将随之增加。昨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包括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乱设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秩序,以确保救援疏散出入口的畅通。

另外,还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乘坐轨道交通,如果在站内滞留时间较久,出站时可能会被收取超时费。

A

3家共享单车

还车点设置不合理

“最近,我们在巡查走访中发现,早晚高峰期间,5号线幸福广场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大量共享单车,已对乘客正常通行与疏散救援安全造成影响。”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执法队员李力扬说,经过多次勘察取证,确认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安嗒嗒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哈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存在对旗下共享单车还车点位设置不合理、服务平台机制存在漏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共享单车违停现象。

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对三家企业作出30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三家企业对照市区轨道线网开展自查自纠,优化平台还车机制,合理设置电子围栏,加强近轨点位共享单车巡管力度,还轨道站点出入口“清净”。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轨道站点的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已整改完毕,在出入口的醒目位置,都张贴了警示标牌。轨道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联合轨道交通集团各运营单位,在两路口、朝天门、大学城等176个车站、347个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了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摆摊的警示标牌,提醒过往群众。同时,将组织执法人员在人流量密集的区域持续进行常态化定时巡查,对违规停放、摆摊设点的市民进行劝导和普法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文明、不合规行为。

轨道交通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是连接车站与外界的纽带,是乘客集散的通道,请勿在轨道交通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违者个人最高处罚5000元。

B

滞留轨道站 出站要补超时费

“乘坐轨道交通从光电园去南桥寺,为什么出站时要多扣7块钱?”日前,市民杜先生反映称,因在站内滞留时间较久,出站时被收取了超时费。

杜先生介绍,8月3日13时33分在轨道交通6号线光电园站上车,由冉家坝站换乘环线到南桥寺站下车。因身体不舒服,所以在站内休息,16时40分出站时被工作人员收取了7元超时费。杜先生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超时费,是否有相关收费依据?”

收到反映后,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对此事进行核实调查。经查,杜先生持畅通卡进站,乘车时间超过规定的180分钟,除系统自动收取了本次乘车费用1.8元外,车站根据超时规定另收取了超时费用7元。

《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2019年第二次修订)第三条规定:“自进入进站闸机起至出站时止,每次乘车时限为180分钟;超过180分钟的,应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车费;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超时除外。”

《重庆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2019年修订版)第四章第七条规定:“乘客每次乘车从入闸到出闸,时限为180分钟。超过时限,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超时车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以上规定均在各轨道交通车站上墙公示,乘客可以随时查看。

目前,重庆轨道交通线网已开通运营范围内,任何两个站点之间乘车,正常耗时均不超过180分钟。如乘客在车站发生突发情况滞留车站,可寻求车站工作人员帮助,车站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提供服务,解决困难。

据上游新闻、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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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通道口5米内不得随意停车 违者最高罚5000元

2022-09-23 05:47:12 来源:
轨道通道口5米内不得随意停车 违者最高罚5000元1
执法人员对违停车辆进行转移。上游新闻记者 甘侠义 摄
轨道通道口5米内不得随意停车 违者最高罚5000元2
执法人员向乘客发放宣传单。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将随之增加。昨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包括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乱设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秩序,以确保救援疏散出入口的畅通。

另外,还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乘坐轨道交通,如果在站内滞留时间较久,出站时可能会被收取超时费。

A

3家共享单车

还车点设置不合理

“最近,我们在巡查走访中发现,早晚高峰期间,5号线幸福广场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大量共享单车,已对乘客正常通行与疏散救援安全造成影响。”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执法队员李力扬说,经过多次勘察取证,确认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安嗒嗒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哈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存在对旗下共享单车还车点位设置不合理、服务平台机制存在漏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共享单车违停现象。

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对三家企业作出30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三家企业对照市区轨道线网开展自查自纠,优化平台还车机制,合理设置电子围栏,加强近轨点位共享单车巡管力度,还轨道站点出入口“清净”。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轨道站点的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已整改完毕,在出入口的醒目位置,都张贴了警示标牌。轨道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联合轨道交通集团各运营单位,在两路口、朝天门、大学城等176个车站、347个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了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摆摊的警示标牌,提醒过往群众。同时,将组织执法人员在人流量密集的区域持续进行常态化定时巡查,对违规停放、摆摊设点的市民进行劝导和普法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文明、不合规行为。

轨道交通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是连接车站与外界的纽带,是乘客集散的通道,请勿在轨道交通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违者个人最高处罚5000元。

B

滞留轨道站 出站要补超时费

“乘坐轨道交通从光电园去南桥寺,为什么出站时要多扣7块钱?”日前,市民杜先生反映称,因在站内滞留时间较久,出站时被收取了超时费。

杜先生介绍,8月3日13时33分在轨道交通6号线光电园站上车,由冉家坝站换乘环线到南桥寺站下车。因身体不舒服,所以在站内休息,16时40分出站时被工作人员收取了7元超时费。杜先生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超时费,是否有相关收费依据?”

收到反映后,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对此事进行核实调查。经查,杜先生持畅通卡进站,乘车时间超过规定的180分钟,除系统自动收取了本次乘车费用1.8元外,车站根据超时规定另收取了超时费用7元。

《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2019年第二次修订)第三条规定:“自进入进站闸机起至出站时止,每次乘车时限为180分钟;超过180分钟的,应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车费;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超时除外。”

《重庆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2019年修订版)第四章第七条规定:“乘客每次乘车从入闸到出闸,时限为180分钟。超过时限,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超时车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以上规定均在各轨道交通车站上墙公示,乘客可以随时查看。

目前,重庆轨道交通线网已开通运营范围内,任何两个站点之间乘车,正常耗时均不超过180分钟。如乘客在车站发生突发情况滞留车站,可寻求车站工作人员帮助,车站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提供服务,解决困难。

据上游新闻、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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