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重庆段今年上半年总体水质保持为Ⅱ类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7日召开。会议书面审议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1年和今年上半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保持为Ⅱ类,7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8.6%、优于国考目标1.3个百分点,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维护生物多样性,重庆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135个产卵场调查,建成保护鱼类收容救护中心和水生生物保护教育基地。
在河湖岸线管理上,重庆严格落实岸线“1公里”“3公里”管控政策,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清四乱”,全面完成非法码头整治任务和461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关停非法码头173座,收回岸线22公里,生态复绿2000余亩,水域岸线更加畅清。
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上,扎实推进“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工作,全市754条河流共1.83万公里河段全面禁捕,长江禁捕退捕三年任务两年完成,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濒危物种出现频率增大。
在严格采砂管理上,首次公告重要河道禁采区和禁采期。成立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协调组,开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模式,合力打击非法采砂案件,长江干流重庆段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
在深化总磷污染防治上,持续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巩固3个磷化工(磷肥生产)、3个含磷农药企业、3个磷石膏库整治成效。
在推动船舶污染物零排放上,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全覆盖;率先在长江干线推行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模式,2900余艘重庆籍船舶全部实现水污染物“零排放”;率先在内河建成川维、泽胜两个洗舱基地,洗舱水实现100%收集处置,推进效果长江领先。
在强化水资源约束上,完善《重庆市水资源规划》,在全市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分配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河流流域水量分配。黔江、綦江等6区县完成市级节水型社会验收,我市累计12个区县获评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区县。
在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上,市域内19条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次级河流实现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跨省域与湖南四川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成为全国首个在长江干流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改革案例。
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深入推进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积极推动川渝毗邻地区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累计创建国家绿色工厂52家、国家绿色园区5个、绿色设计产品48种、绿色供应链5条,先后帮助445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诊断,节约22.1万吨标准煤,减排污染物超1940吨,实现经济效益1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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