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有这些变化 参保指南来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10月25日,重庆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本次集中参保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政策有这些变化
据悉,重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标准为:城乡居民(含新生儿)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在待遇水平上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保障更加充分。其中,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610元/人·年。
“2023年居民医保一档筹资标准为960元,财政补助610元,个人缴费350元,从费用比例来看,财政补助占了近三分之二,老百姓仅缴纳三分之一,这对于广大的参保人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消息。”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田小刚介绍,另一个重要变化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在渝高校参保毕业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由当年的8月31日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这解决了当年未就业大学生的医保待遇问题,确保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无缝衔接。
在待遇享受方面,也有新的变化。《通知》明确,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同时,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实施倾斜,将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我市医保现行政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己需先承担一部分,剩余部分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这个由个人先行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起付线”。起付线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降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减轻了这类群体看病负担,将有力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2023年起,重庆还取消了市内跨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跨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待遇享受与参保区县就医一致,进一步便利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如何参保缴费?缴费记录如何查?
市民如何参保缴费?据介绍,线上,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进行参保缴费;线下,参保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保所、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办税服务厅办理。
缴费成功后在哪里查询缴费记录?参保人可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参保信息查询板块进行查询,也可拨打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电话(023-88979966)或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公开电话进行查询,还可以在各地医疗保障局窗口、办税服务厅窗口查询。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共同组建宣传服务队,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加大医保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围绕群众在办理医保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市民群众充分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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