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赚快钱”后自首 民警成功抓获两名团伙成员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张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一名男子在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洗钱”后,越想越害怕,于是选择了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通过深挖,成功抓获了该团伙的另外两名成员。
“回家后,我很害怕,睡不着觉!姐姐让我来自首……”时间回到8月10日凌晨,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磁器口派出所接警大厅来了一名年轻男子。年轻男子直言,自己曾经帮助电信诈骗人员“洗钱”,现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民警询问得知,自首的男子姓陈,在8月9日通过微信群认识了两名陌生男子。陌生男子告诉陈某,有一个赚快钱的方法——陈某只要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转账、取出现金,就能获得“佣金”。陈某明知对方的钱“肯定不干净”,可还是心存侥幸,通过两名陌生男子的介绍,与一名“引导人”取得了联系。按照“引导人”的安排,陈某与2名“上家”成功碰头。陈某在2名“上家”的陪伴下,到沙坪坝区马家岩、高滩岩等地,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转账、取款2.6万余元,并从中获利1582元。
随后,陈某在“引导人”的撺掇下,又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转账、取款3万元。然而,这一次陈某心虚了。他没有按照约定将钱返还“上家”,而是直接卷钱跑路。除去分给“引导人”的好处费,陈某一共获利2.3万余元。
当天晚上,陈某回家,认为自己帮了犯罪分子,肯定是共犯,越想越害怕,就将情况告诉了姐姐。在姐姐的劝说下,陈某第二天凌晨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
根据陈某自首提供的情况,民警开展了深入调查,通过多方查看公共视频,逐渐掌握了其中一名“上家”杨某某的身份。10月25日,民警前往沙坪坝区曾家镇成功抓获了躲藏在此的杨某某。根据杨某某的交代,民警又前往巴南区界石镇,将另外一名“上家”向某抓获归案。
目前,陈某、杨某某、向某3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明知是“犯罪所得的钱”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的,涉嫌“掩隐罪”;将银行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帮其结算支付的,涉嫌“帮信罪”。市民朋友千万不要觉得来钱快就以身试法,以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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