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后,轻微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否则会面临处罚……8月底,市政府出台的有关通告,引起众多驾驶员关注。
为解答市民关注的几大问题,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市交警总队、市保监局、保监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有关拍照取证
“以后开车上路是否必备相机?如果照片存在盲点,不能看出是谁的责任怎么办?”
照相,仅是取证的一个有效途径,并非必要手续。如今大多数手机均有拍照功能,即便无拍摄工具,当事人仍可通过陈述说清楚事故过程,不会影响理赔。
就如何照相取证的问题,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晓东提醒,拍摄取证时注意把握两个核心:汽车相撞部位情况;车辆在路面的方位。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取证照片一般需拍摄以下几方面内容:车辆受损部位特写;取受损部位右前45度角拍摄全车车位;事故双方车辆车位全景;事故双方车辆牌号。
有关责任划分
“自行撤离现场后,事故责任怎么确定?”
市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心有经验丰富的交警长驻,可就当事双方陈述、现场照片等进行判断。
“在轻微事故前提下,不用涉及责任,要解决的是理赔问题。”市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赵新才表示,淡化责任的前提是:符合自撤现场类型的轻微交通事故。
有关快捷办理
“如果我在北碚区出了车祸,要到渝中区来处理,是否更麻烦?”
按规定,事发后,当事人可在24小时内到中心申请理赔处理,也可选择自行协商处理。设理赔中心主要为方便当事人,并非必须到中心申请理赔。
平安保险工作人员表示,若车辆在距离中心较远区域发生轻微事故,双方当事人又想到中心申请理赔,可以将车就近停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就近派出定损员进行查勘。
另外,市交警总队透露,有关部门将在主城东西南北中分别设立理赔中心。今年内,九龙坡和沙坪坝区的中心即将成立。
有关交警出警
“遇到哪类事故,当事人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出警?”
大致有以下7种情况: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车辆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事故车辆损坏,不能自行移动的;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车辆损害的是公共设施,如路灯、人行道隔桩等,应立即报警。最后一类情况是:在21时至次日清晨7时期间发生的符合自撤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报警,等候交警处理。
有关恶意骗保
“自撤现场后,如何确保保险公司利益,防止有人恶意骗保?”
对此,市保监局表示,保险公司除自身加强监管手段,提高辨识水平外,中心还与公安经侦、交管部门紧密合作,甄别、预防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