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怪:收取每人15元,给的却是每人8元面额的“下行票”;二怪: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签发日期是1998年,引用的文件却是2000年。市民刘先生在缙云山索道就遭遇了这样的怪事。
每人少给7元票
本月2日上午,市民刘先生朋友一行4人欲乘坐缙云山索道下山时,售票员收取了每人15元共60元后,给的却是4张8元面额的“下行票”。
刘发现异常后提出质疑,但对方表示,“你管这么多?保证能坐上缆车就是了。”刘要求对方出具价格公示表,对方让他自己到售票窗口外察看,“但价格公示牌什么都看不清。”
随后,刘先生要求对方出示清晰的价格表。刘说,听他这么一说,女售票员立即表态,“不坐就算了,把票还回来我全额退钱给你就是。”说完该售票员一把抓走4张8元面额的“下行票”。
许可证早生2年
刘说:之后,对方拿出一张“重庆市经营收费许可证”的复印件,上面写着“(一九九八)重碚价费字第停车号”。签发日期栏写着“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三日。”
刘先生说,在这份“许可证”“其他收费项目”栏下写着“上行价20元/人次,下行价15元/人次,碚价(2000)03#”,印章模糊不清。
刘质疑:1998签发的许可证,怎么引用的是“碚价(2000)03号”文件?
物价部门将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向北碚区物价局进行了反映。北碚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票价确实是上行20元/人次,下行15元/人次,只给8元/人次的票据,如果属实肯定是违规;对“收费许可证”签发时间与引用文件时间中的异常,也将进行调查。
记者 夏祥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