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向老爸借的钱”,老爸:“我家没拿钱呀”
时报讯(记者 程钰婷) 两口子闹离婚,常常为财产分割问题闹得更加不愉快。这位妻子为了争房产,搬出自己父母做挡箭牌,殊不知,不知情的父母一口否决了自己的女儿。房子没争到反而扑了一鼻子灰,还得老老实实将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清。
家住大渡口区三木花园的罗某和李某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很稳定,很快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小雨。而后,丈夫李某到外地工作,夫妻俩常年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破裂。去年底,李某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决夫妻俩三木花园的房产归自己所有,向其父借款8万购房的共同债务由他自己归还。妻子罗某虽然同意离婚,但一口否认老公李某对房产的说法,声称8万元的债务是向她的父亲罗明所借。夫妻俩就此问题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随后,审判员陈礼芳专程赶到罗某父亲家中了解情况。因为罗某事先没有给父亲打“预防针”,刚问及8万债务的事情,罗明一脸茫然地说,那不是我们家拿的钱。经法院审理查明,8万元是李某向李父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由李某和罗某共同承担。按正常评估房价补偿妻子钱款后,房屋归丈夫李某所有。同时,法庭依照相关程序,判处两人对儿子小雨抚养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事宜后,宣布两人离婚。(文中小雨、罗明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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