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昨日,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发文解读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力争到2018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市财政局称,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
我市将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及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
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成为个体工商户、开办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
重庆晚报记者 赵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