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制
二○一○年八月
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1、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2、重庆市户籍制度转户重点群体是什么?
答:两类重点群体:
①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新增退役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
②历史遗留问题。包括1982年以来已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失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未转非人员和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
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
答:以解决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为突破口。重庆是农民工输出大市、就业大市,在市内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工人,在城市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有较好基础,已初步具备城市生活条件。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已与城市接轨,对子女在城市就学的诉求强烈,融入城市生活没有大的障碍。
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体系是什么?
答:重庆对农民转户进城设计了“3+5”政策体系。
①“3年过渡”,即对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三年内可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
②“3项保留”,即农村居民转户后,保留林地使用权、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各项补贴等三项农村权益。
③“5项纳入”,即农村居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政策,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5、农村居民转户后有什么好处?
答:主要有:
①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标准得到相应补偿。
②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将获得三笔补偿资金。一是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二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三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
③在住房方面,可申请公租房居住,条件成熟时,还可以转为购买。同时,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④在养老方面,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到年龄后可领取城市居民养老金。
⑤在医疗方面,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
⑥在教育方面,转户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城市学校,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的待遇。
⑦在就业方面,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自主创业人员可以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⑧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⑨转户居民在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后五年内,可继续享受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计划生育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⑩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享受与土地相关的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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