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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远郊区县务工两年的本市籍农村居民,能否将户口迁入远郊区县城落户?
答:在远郊区县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可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户。
12、农村居民在远郊区县城兴办实业,能否将户口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只要满足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登记为城镇居民,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13、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凡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务工经商年限的限制。
14、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录取的新生如何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可以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5、在校的大中专、中职技校学生,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可以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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