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总工会实施“三精”工作法做好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引育管”
巫溪县总工会实施“三精”工作法,加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精准“引才”。提升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准入门槛,坚持政治导向、事业导向、基层导向,坚持“重品行、重实干”,以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专科以上为硬指标,实行乡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按照国家工作人员选用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施规范化管理。
二是精心“育才”。注重在“教、练、训、导”上做文章,举办各类培训16期、490人次参训,组织42人次参加市总培训,全员参加网络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半年开展个人廉政风险自查40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精细“管才”。制定《巫溪县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日常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年度述职机制,对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分别给予工作补助并予以续聘,解聘考核不合格人员。考核结果结合人才工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书面通报街道镇乡、园区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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