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宣判一起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草莓TV”6人获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7日10时10分讯(记者 李袅 通讯员 戴文静)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草莓TV”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黄某甲、张某、黄某乙、曾某峰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童某平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袁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名被告均被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黄某甲、张某以牟利为目,租用境外服务器开设名为“牛牛TV”(后更名为“草莓TV”)的淫秽视频网站,通过销售网站激活码以及他人投放广告的方式牟利。2019年5-6月,该网站通过他人投放广告的方式获取违法所得14500元。
被告人童某平受黄某甲雇佣,明知制作及维护的网站系淫秽视频网站,为牟利仍主动作为;被告人黄某乙、曾某峰明知系淫秽视频网站,仍帮助销售网站激活码牟利。经公安机关在线提取及鉴定,该网站传播淫秽视频103个。
此外,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人黄某甲、曾某峰、张某、黄某乙分别利用QQ号将含有淫秽视频内容的百度网盘相继以0.35元-28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黄某乙、袁某和其他人员,黄某乙、袁某再进行转卖。涉案淫秽视频共计2706个。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黄某甲、张某、黄某乙、曾某峰以牟利为目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童某平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袁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共同犯罪中,黄某甲、张某起主要作用,黄某乙、曾某峰、童某平起次要作用。综合全案情况,铜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起上诉,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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