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篇 留声复兴之路① | 百年前这位重庆青年 为何受到三位领袖共同赞誉?

百年百篇 留声复兴之路① | 百年前这位重庆青年 为何受到三位领袖共同赞誉?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4-07

本期主讲人:

周勇 

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地方史研究会会长

 

核心摘要:

在中国,在重庆,邹容是受到孙中山、毛泽东、习近平三位领袖共同赞誉的革命先烈。

1903年,18岁的邹容写出了《革命军》,并在上海出版,书中提出了这份“中华共和国”政纲。这份政纲,得到孙中山先生的充分肯定。《革命军》出版两年后,1905年4月3日,时年20岁的邹容死在狱中。

这份政纲曾被毛泽东称之为“民主革命的简单纲领”。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革命军中马前卒”的重庆青年邹容撰写《革命军》一书吹响了推翻清王朝的号角。

本期《百年百篇 留声复兴之路》为您讲述,“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与他这份政纲背后的故事。

 

原文:

中华共和国政纲

(1903年)

邹 容

一、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我同胞皆须自认为自己的汉种,中国人之中国。

一、不许异种人沾染我中国丝毫权利。

一、所有服从满洲人之义务,一律销灭。

一、先推倒满洲人所立北京之野蛮政府。

一、驱逐住居中国中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

一、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以儆万世不复有专制之君主。

一、对敌干预我中国革命独立之外国及本国人。

一、建立中央政府,为全国办事之总机关。

一、区分省分,于各省中投票公举一总议员。由各省总议员中投票公举一人为暂行大总统,为全国之代表人;又举一人为副总统。各府州县,又举议员若干。

一、全国无论男女,皆为国民。

一、全国男子有军国民之义务。

一、人人有承担国税之义务。

一、人人当致忠于此所新建国家之义务。

一、凡为国人,男女一律平等,无上下贵贱之分。

一、各人不可夺之权利,皆由天授。

一、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

一、不得侵人自由,如言论、思想、出版等事。

一、各人权利必需保护。须经人民公许,建设政府,而各假以权,专掌保护人民权利之事。

一、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旧日之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

一、定名中华共和国。

一、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

一、自由独立国中,所有宣战、议和、订盟、通商及独立国一切应为之事,俱有十分权利与各大国平等。

一、立宪法,悉照美国宪法,参照中国性质立定。

一、自治之法律,悉照美国自治法律。

一、凡关全体个人之事,及交涉之事,及设官分职,国家上之事,悉准美国办理。

中华共和国万岁!

中华共和国四万万同胞的自由万岁!

资料来源:邹容《革命军》(节选),周勇编《邹容集》,重庆出版社2011年出版。

 

总制片:李春燕 周勇

总策划:周勇 周秋含

总监制:张一叶

监制:康延芳 刘颜 黄晓东

统筹:张译文 孙柯 易华

文案组:佘振芳 林楠 李露

撰稿人:周勇 惠科 唐伯友 艾智科 蔡斐 马英莉 李文富 罗辑 王瑞 杨向昆 谢丹 冯雪霞 耿密 杨湛 洪富忠 周玉顺 吴婧瑀 汪浩 傅德岷 吴兵 刘婧雨 张忠伟 熊杰 吴文杰 王进 赵正超

摄影摄像组:罗盛杰 李文科 孙思谋(实习)

制作组:张惠丽 李春雪 李炎昊(实习) 黄佳怡(实习) 

技术支持:樊俊豪 王国华

解说:杨洋 欧阳瑜浩

 

联合出品

重庆华龙网集团

重庆市地方史研究会

百年百篇 留声复兴之路① | 百年前这位重庆青年 为何受到三位领袖共同赞誉?

2021-04-07 06:00:00 来源: 0 条评论

本期主讲人:

周勇 

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地方史研究会会长

 

核心摘要:

在中国,在重庆,邹容是受到孙中山、毛泽东、习近平三位领袖共同赞誉的革命先烈。

1903年,18岁的邹容写出了《革命军》,并在上海出版,书中提出了这份“中华共和国”政纲。这份政纲,得到孙中山先生的充分肯定。《革命军》出版两年后,1905年4月3日,时年20岁的邹容死在狱中。

这份政纲曾被毛泽东称之为“民主革命的简单纲领”。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革命军中马前卒”的重庆青年邹容撰写《革命军》一书吹响了推翻清王朝的号角。

本期《百年百篇 留声复兴之路》为您讲述,“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与他这份政纲背后的故事。

 

原文:

中华共和国政纲

(1903年)

邹 容

一、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我同胞皆须自认为自己的汉种,中国人之中国。

一、不许异种人沾染我中国丝毫权利。

一、所有服从满洲人之义务,一律销灭。

一、先推倒满洲人所立北京之野蛮政府。

一、驱逐住居中国中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

一、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以儆万世不复有专制之君主。

一、对敌干预我中国革命独立之外国及本国人。

一、建立中央政府,为全国办事之总机关。

一、区分省分,于各省中投票公举一总议员。由各省总议员中投票公举一人为暂行大总统,为全国之代表人;又举一人为副总统。各府州县,又举议员若干。

一、全国无论男女,皆为国民。

一、全国男子有军国民之义务。

一、人人有承担国税之义务。

一、人人当致忠于此所新建国家之义务。

一、凡为国人,男女一律平等,无上下贵贱之分。

一、各人不可夺之权利,皆由天授。

一、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

一、不得侵人自由,如言论、思想、出版等事。

一、各人权利必需保护。须经人民公许,建设政府,而各假以权,专掌保护人民权利之事。

一、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旧日之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

一、定名中华共和国。

一、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

一、自由独立国中,所有宣战、议和、订盟、通商及独立国一切应为之事,俱有十分权利与各大国平等。

一、立宪法,悉照美国宪法,参照中国性质立定。

一、自治之法律,悉照美国自治法律。

一、凡关全体个人之事,及交涉之事,及设官分职,国家上之事,悉准美国办理。

中华共和国万岁!

中华共和国四万万同胞的自由万岁!

资料来源:邹容《革命军》(节选),周勇编《邹容集》,重庆出版社2011年出版。

 

总制片:李春燕 周勇

总策划:周勇 周秋含

总监制:张一叶

监制:康延芳 刘颜 黄晓东

统筹:张译文 孙柯 易华

文案组:佘振芳 林楠 李露

撰稿人:周勇 惠科 唐伯友 艾智科 蔡斐 马英莉 李文富 罗辑 王瑞 杨向昆 谢丹 冯雪霞 耿密 杨湛 洪富忠 周玉顺 吴婧瑀 汪浩 傅德岷 吴兵 刘婧雨 张忠伟 熊杰 吴文杰 王进 赵正超

摄影摄像组:罗盛杰 李文科 孙思谋(实习)

制作组:张惠丽 李春雪 李炎昊(实习) 黄佳怡(实习) 

技术支持:樊俊豪 王国华

解说:杨洋 欧阳瑜浩

 

联合出品

重庆华龙网集团

重庆市地方史研究会

[责任编辑: 谭周]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