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评 | 暑期托管 配套设施准备好了吗?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暑假期间,北京市将由各区教委组织面向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的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学习场所,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等。
寒暑假期间如何照看孩子,这一直是学生家长的一大难题。北京市教委这一举措无疑是个大胆的尝试,若能成功,可喜可贺。不过托管服务是个颇为复杂的工程,应考虑各方感受,完善好配套设施,准备好详细预案,如此才能打消学生、家长和教师的顾虑,让托管服务达到预期目的。
漫长的假期孩子需要照看,家长却要上班,这是个长期矛盾。未成年人特别是小学生,因还不完全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独自在家家长放心不下,完全依靠老人或课外辅导班也不现实;而课外辅导班鱼龙混杂,亟需规范整顿。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的形式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是切实在为群众办实事,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在另一面,托管服务也引发了人们一些忧虑。托管服务需要大量服务者,这些服务者从何而来?是否要让教师承担这一岗位?会不会加重教师本就不轻的负担?真落实起来会不会走样?若是最终演变成教师看自习的模式,会不会让学生“被自愿”参加,甚至让寒暑假名存实亡?
老师是园丁,是红烛,这都没错,可园丁也需要必要休息,红烛也需要补充燃料。教师是个辛苦活,工作压力、工作时间、工作强度都是无需赘言的。暑假对学生来说是避暑,是放松,那对教师何尝不是呢?况且,即便在暑假,很多学校也会组织教师培训学习,实际上很多教师也难以享受完整暑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若是真让教师暑期照顾孩子,那这样的托管值得商榷。
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部门在假期为难以照料孩子的家庭提供托管服务,这是很好的方向,很值得探索。但在实施之前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细化完善相应章程,向家长、向教师提供必要说明,切实打消各方顾虑。
作者:郭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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