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今年责令停产停业非煤矿山31家
华龙网8月17日16时29分讯(通讯员周晓容)重庆江津区按照“处罚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及时下发工作方案。区安监局及时下发《关于印发江津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深入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精神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镇街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镇街“一把手”亲自参与并负总责。
扎实开展风险研判。区针对高温汛期雷电、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增多的特点,对非煤矿山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放炮及火药爆炸、火灾、触电、中暑、淹溺等风险类型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并制订有针对性地防控措施。同时,制订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等26家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风险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年生产规模、矿种、主要危险因素、伤害方式、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拟采取防控措施、联系人、监管人、责任人等。各非煤矿山企业对出现的的高风险区域、部位、环节,设置《矿山风险告知书》,并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张贴风险标志。
分层开展排查整治。区分三个层次开展非煤矿山排查整治。首先,企业按“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其次,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最后,区聘请专家分两组进行片区督查检查。排查整治,聚焦高温汛期特殊时段,紧盯泥石流、滑坡灾害等重点,突出矿山开采、高边坡、排土场、附属设备、爆炸物品及运输管理等易引发事故关键环节。
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不排查就处罚、不整治就停产、整改不到位就关闭”的原则,截止目前为止,区开展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134次,查出安全隐患467条,整改453条,整改率达97%,责令停产停业31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2家,罚款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