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鼓励过境游变过夜游 组团社补贴标准出炉
华龙网4月25日6时30分讯(通讯员 别玥)为进一步提升万州区三峡旅游集散中心地位,做大全区旅游市场总量,拉动旅游经济增长。近日,笔者从区旅游局获悉,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和《万州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外来过夜游客组团旅行社将享受多项福利补贴。
“为加快惠民旅游在万州落地生根,鼓励组团旅行社积极为万州招徕更多外来游客,特制定了系列补贴办法。”区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为使外地游客来到万州,留在万州,进一步感受平湖魅力,凡与区旅游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境内外旅行社及旅游运营商(简称“组团社”),都能享受不同标准的福利。
据了解,组团社接待4人(含4人)以上到万州旅游的外地团队游客(身份证为重庆市以外),在区旅游局备案的宾馆酒店住宿一晚,补贴20元/人次;组团社接待4人(含4人)以上到万州旅游的外地团队游客(身份证为万州区以外、重庆市以内),在万州区旅游局备案的宾馆酒店住宿一晚,补贴15元/人次;在此基础上游览万州大瀑布景区追加补贴5元/人次;乘环湖明珠观光游船游览万州城市景观追加补贴5元/人次;游览西游洞景点追加补贴3元/人次,游览“九五”惨案纪念馆追加补贴2元/人次。
此外,组团社接待团队过夜游客年累计达到500人次以上的,增加补贴3元/人次;年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增加补贴6元/人次。
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50个床位以上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特种经营许可证的区内宾馆酒店,均可在万州区旅游局备案。备案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50个以上床位证明即可。
补贴申报则实行本月团队本月申报的程序,每月最后一周为组团社补贴申报时间,组团社须向万州区旅游局报送本月过夜游客相关资料,由万州区旅游局抽查核实确认。经万州区旅游局确认的《万州区外来游客旅游团队确认表》、外来游客名单、出团通知书、宾馆酒店证明(宾馆酒店一团一结算的财务单据和宾馆酒店录入的每名外来游客身份证信息)、景区景点(观光游船)证明作为兑现补贴的依据并存档。兑现补贴实行季度核算、半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