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綦江:五类创业群体可获8000元补助

来源:华龙网2018-08-08

  华龙网8月8日14时43分讯(通讯员 陈正策 张耀方)日前,重庆市綦江区启动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工作。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初创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报享受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据了解,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具体条件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法定代表人为下列五类人员: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除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群体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申报地点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街、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相关新闻
精品栏目

在重庆遇见更好的自己

指尖上的精雕生活

智博会上“触碰”未来

景美人少的原生态避暑地

热门推荐

亚运会女排小组赛

贫困县里的音乐盛宴

街头诈骗现形记

体操房里的夏天

陈坤:行走的力量

吴奇隆变身"男月嫂"

返回顶部
重庆新闻原创视听问政生活

华龙网 www.cqnews.net 触屏版 | 电脑版

Copyright ©2000-2015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图库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亲子 直播 | 文艺 教育 科普 安监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宅购 地图 | 麻哥辣妹 3c家居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綦江:五类创业群体可获8000元补助

2018-08-08 14:43:42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8月8日14时43分讯(通讯员 陈正策 张耀方)日前,重庆市綦江区启动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工作。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初创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报享受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据了解,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具体条件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法定代表人为下列五类人员: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除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群体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申报地点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街、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石月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