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树形象 实绩惠民生】昔日的哥编写教材成为执法工具书
李天云在检查过往车辆车况
人物素描
李天云,中共党员,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执法第四支队法制处处长,牵头组织编写的《交通执法适用法律汇编》成为一线队员工具书。
故事背景
中专毕业,干过会计,下岗后开出租车。16年前,渝涪高速公路开通时招执法人员,他辞去的哥工作考入高速公路执法队。从壮志青年到初生白发,他把热血青春献给了交通执法事业。
9月7日,涪陵区李渡新区高速公路执法四支队,李天云正和几个年轻执法队员讨论业务知识时,支队一大队一位队员打来电话求助称,一个违法当事人因为有违法行为没有处理,过收费站时系统报警,被拦下的当事人拒不承认自己违法,声称自己的车被套牌了。
李天云马上通过后台查询到该车辆的违法信息,证据清晰有效,但违法当事人第一张照片不明晰,李天云马上调取另外两张违法证据,其中一张清晰拍下违法当事人的外貌特征。
李天云让执法人员把三张违法证据图都给当事人辨认,几分钟后现场传来消息,违法当事人认罚,并对执法人员完整展示违法证据的做法很满意。
站在管理对象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执法工作才能深入人心。李天云之所以习惯换位思考,同事们都认为和他的职业经历不无关系。李天云初始学历只是中专,学会计的他毕业后端上了最后一批铁饭碗(包分配),下岗后又干上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开车,成为涪陵一名的哥。
直到渝涪高速开通,他又考上了高速公路执法员。为了实现角色转变,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中。这位曾经的门外汉,如今已成为高速公路执法队伍中的行家,队员们遇上棘手的执法问题,都会向他请教。
最近他牵头组织编写了《交通执法适用法律汇编》(内部资料),目前高速公路执法四支队执法人员人手一本。上月底,他还牵头发出了今年第二个法制指导意见——《规范乘车人安全带使用及旅客身份查验的法制指导意见》,为该支队依法对乘客不使用安全带进行处罚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范。
“执法的目的在于教育,在于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和文明的交通秩序,尽可能减少安全事故或意外的发生概率。作为执法者,打铁还需自身硬。”李天云说。
近来,高速公路执法四支队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由全面使用引向全面规范,逐步规范录像前告知,逐步提高录像视频质量。目前,支队所有执法人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必使用,使用必规范。
李天云向队员们提出,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换位思考、接受监督带来的结果是,截至今年8月底,该支队涉法信访案件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回复当事人,满意率100%。无行政诉讼、事故复核、上级督办案件。
人物感言
从会计到的哥,再到高速公路执法,角色在变化,但服务的理念不会变。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既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者,更是服务员。执法者不懂法是执法部门最不能容忍的事情,让法制因子融入交通执法脉络,是交通执法法制岗位人员的第一要务,也是工作的第一利器。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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