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制定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査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从2019年2月起,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内,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为重点,通过实施"排査、监測、溯源、整治"4项重点任务,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