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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保养首保5小时 结果只是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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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沙坪坝区的董先生从事旅游业,与车打交道多年。前不久,公司购买的商务车该做首次保养,董先生驾车来到4S店。
工作人员为董先生办好保养手续后,安排他到贵宾厅休息等待。这一等,就是整整5个小时。
保养结束,董先生打开引擎盖检查发现,除车身被擦干净,车内机油、机油滤清器一个都没换,连基本的保养项目都没做。而车辆保修手册明确规定,首次保养项目包括更换发动机油及滤清器,检查并加满制动液、玻璃清洗液等。找到店方理论后,4S店负责人虽表示愿意重新安排保养,但董先生仍有种被“忽悠”的感觉。
“不在4S店保养,他们就不给车子保修,怎么办?”董先生说,4S店任何服务都比修理店贵好几倍,却连基本质量都保障不了,但消费者想换地方却不行——在保养手册与4S店相关规定中,均将保养和车辆保修挂钩,明确“任何未在汽车特约销售服务店进行定期保养及修理的车辆,将失去保修权利”。
保养不便宜,修车更贵,董先生说,消费者不得不两者取其轻,去4S店保养。但这样“不保养不保修”的规定,真的合理吗?【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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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是厂家规定 在外保养出问题不埋单 |
“你想啊,车主在外保养自己省了钱,出了问题却来找4S店,谁说得清?”高新区大众汽车4S店销售人员小宇称,质保期内车辆保养由指定4S店做是厂家的规定。车主保养手册加盖公章、保养维修信息输入电脑后,质保才能延续,到外面修理厂做保养,就属于脱保。
“机油外观没问题,但是师傅检查发现,里面是由废机油提炼的劣质油。油粘度不够,导致发动机故障。” 九龙坡区一家汽车4s店售后服务部的刘先生介绍,一年前,一车主购买的雅阁轿车,就因在外保养时使用劣质机油,而导致轿车在质保期内发动机损坏。“就算不赚钱,也不能亏本吧!”刘先生说,遇到这样的问题,厂家不会认账,消费者不自付维修费用,就只能由4S店买单,他认为,这并不合理。
“4S店的价格是厂家和当地行业、物价管理部门定的,贵有他的道理,万一有了问题,也能找到人负责。”小宇认为,保养这个问题,还得看车主怎么想。在售车时,他也会提醒车主保养及后续保修问题。 【详细】 |
品牌售后:中途“脱保”失去质保 无关部件故障也不修 |
保养与保修挂钩真是厂商规定?记者查阅了数个品牌的汽车保养手册,找到相关内容。
以广本为例,规定“未作首次保养的车辆”、“任何未在汽车特约销售服务店进行定期保养及修理的车辆”都将失去保修权利。其余品牌,也对车主在特约销售服务店保养进行了要求。记者以车辆故障为名,致电该汽车品牌售后服务热线咨询,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任何没有到全国特约店进行定期保养的车辆,都会失去保修权利。
保养一般只针对部分零部件,若故障出现在与保养无关的其他部件是否可保修?工作人员称,只要“脱保”则失去保修是规定。 【详细】 |
维修店店主:建议设第三方机构判断故障成因 |
“一般维修店价格比4s店划算很多,基本保养200元都能做,自己带机油还会更便宜。”家住大渡口区的罗先生在汽车维修业有近20年工作经验,自己拥有一家汽修店。据他介绍,在正规汽车维修店做保养,与去指定4S店其实没有区别,同样是厂家供货、专业服务。
罗先生透露,目前,不少如本田、丰田、大众等中档车,车主在4S店享受免费首次保养后,都宁愿选择一家好一些的维修店后续保养。
他认为,“不在4S店保养就不享受保修”的规定不合理,对汽车行业良性发展也没好处。车辆即使在外保养,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保养造成的故障时,4S店仍应保修,若故障确实与劣质保养有关,4S店可以不理会。但他承认,要实现这样具辨别性的规定,并不容易。
“没有一个专门、中立的机构,来判断故障到底和保养等人为有素有无关系。”罗先生建议,应建立专门机构为消费者说句公道话。但在记者后续采访中,也有维修店对这类第三方机构表示担忧,担心仲裁费用将转嫁给消费者。 【详细】 |
行业协会:与保养无关故障厂商仍应承担 可打96096投诉 |
“买了车,就要定期维修保养。“南岸区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厂商及4S店的有关规定有其合理性,修理厂素质参差,保养出了问题,却要4S店埋单,确实不合适。但与保养无关的问题,厂商及4S店还是应或多或少的承担一些责任,而不应该以完全失去保修为论。消费者在发现问题时,可拨打96096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重庆市道路运输协会下属汽车维修专委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4S店在我国尚属起步,标准并不完善,在全国都有不规范情况。 [详细] |
律师:涉嫌霸王条款 经营者需承担部分质量问题 |
虽情有可原,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颖强调,将保养与保修挂钩仍属于霸王条款。曾颖介绍,此类条款,系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强制消费者消费的不平等条款。以保修资格来要求消费者必须在指定店面保养消费,剥夺了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曾颖补充,汽车是一种流动性很强的消费品,如果汽车在远离经营者指定维修点的地方出现了质量问题,或有保养需求,这样的强制消费显得更不合理。且汽车本身出现与保养或维修无关的质量问题,经营者依法仍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不能以未到指定地点保修为由来推脱法定责任。[详细] |
主管部门:“汽车三包法”即将实施 强制消费将告终 |
“比如买电视,无论你到哪里修,保修期内厂家仍要负责。”九龙坡区消协有关负责人也认为,汽车行业质保与保修挂钩属强制消费是霸王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和自由选择商品及服务的权利。
此外,记者注意到,在2012年6月27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简称《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并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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