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石柱30万亩辣椒照亮致富路
刘洪成通过种辣椒走上致富路。记者 胡杰 摄
扶贫开发成败系于精准,要找准“穷根”、明确靶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脱贫摘帽要坚持成熟一个摘一个,既防止不思进取、等靠要,又防止揠苗助长、图虚名。
——习近平2016年1月在重庆调研时强调
“今天的收购价是2.3元一斤,又涨了。”9月11日下午,刘洪成将上午从地里收的辣椒装包,盘算了下今年种辣椒的收入应该有一万多元。47岁的他是石柱县三河镇红明村的椒农,也是专业合作社的股东。他说,今年能脱贫,春节还要搬进新房。
贫困户迎来转机
石柱县三河镇红明村,依着山势的田地里种植着成片辣椒,刘洪成住在这山上。他说,以前就是靠天吃饭,种点谷子、养点猪,“一家人一年收入很少。”于是他选择到浙江打工。2010年,刘洪成从浙江回到了红明村,“老婆病了,没人照顾,也没法种地了。家里还有两个娃儿。”一家的人生活更为窘迫,成为了村里的贫困户,“那个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
刘洪成一家人的转机就是辣椒。
他看到周围的村民都在种植辣椒,而村干部也来给他介绍种植辣椒的情况,为他家制订了种辣椒的规划。当年,刘洪成决定试一下,种了5亩辣椒。
“每年政府为我们椒农提供每亩380元的物资补贴,降低我们的成本。”刘洪成说,种苗也由政府提供,质量都挺好,还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今年收入上万元
辣椒丰收了,卖不出去怎么办?
这个问题刘洪成是不用担心的,他和专业合作社签订了《辣椒产业最低保护价收购协议》购销合同,最低保护价由石柱多个部门和辣椒协会共同制定,并且在市场价格高于最低保护价时,收购价格也会上调。
刘洪成时刻关注着辣椒收购价格的变化,从8月开始,他地里的辣椒开始成熟,也意味着将进入收购旺季,辣椒收购一直要持续到11月。
“最开始的收购价是每斤2.05元,后来涨了一次,现在又涨到2.3元。”刘洪成的5亩辣椒地能有5000斤的收成,他估计能有1万多元的收入,“我另外还种了1亩中药材百合,还有2.5亩粮油作物,还养了8头山羊和20多只鸡。”
当上股东奔脱贫
刘洪成所在的红明村共有230户村民,共种植辣椒682.2亩,其中贫困户44户,他们种植辣椒132.8亩。
贫困户除了种植辣椒的收入,还有另外一笔收入:股权收益。
红明村推行“政府服务+金融贷款帮扶专业合作社+贫困户融入”带动模式,股权收益扶贫项目资金按照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按照5:1:4的比例持股,刘洪成这样的贫困户成为了辣椒专业合作社股东。
刘洪成每年可享受8%固定分红,约为每亩地640元。另外,还要根据该项目资金产生效益的40%进行效益分红,若农业经营主体年终效益无法核实的,按不低于持股金额的4%进行效益分红。
今年,刘洪成的大儿子已毕业开始工作,而生病的妻子也已纳入医疗救助。他说,今年他家就能脱贫,一楼一底的新房已修好,就还剩门窗没有安装,一家人准备春节搬进新房。
据三河镇副书记向朝军介绍,脱贫的标准是不愁吃穿,教育、医疗、住房有保障,年人均收入超过3000元,刘洪成家今年肯定能脱贫了。而红明村今年脱贫的贫困户有12户,剩余5户贫困户将在明年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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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是全国有名的辣椒生产县,如何通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走上致富之路?
据石柱县介绍,将辣椒打造战略性支柱产业,按照“业主申请、农民投票、双向选择”原则建基地,采取“业主发起、农民自愿”方式建合作社,推行“业主+基地+农户”订单生产模式。
石柱县每年投入2000万元以上辣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产补贴、科技推广、产品加工、市场开拓等全链条关键节点。根据种植成本和平均产量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辣椒行业协会根据市场信息发布收购指导价,保证种植农户收益。
集中推广股权、基金、信贷、旅游四种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整合财政支农和扶贫资金2.08亿元。辣椒产业主要实施股权收益扶贫,以经营主体承诺带动贫困户数量为基准,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建立股权化资金,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持股比为5:1:4,贫困户每年按持股额的8%进行固定分红、按不低于持股额的4%进行效益分红,真正实现持股增收。目前,审定辣椒产业扶贫项目48个,折股量化资金3918万元,配股到户1959户贫困户,未来五年可实现户均增收12800元以上。
据石柱县统计,目前辣椒种植30.3万亩,产鲜椒29万吨,产业总产值16.8亿元,椒农总收入11.5亿元,其中带动7219户贫困户种植辣椒2.6万亩,户均收入1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