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政治功能,打造基层坚强战斗堡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市检察院三分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按照“把党建抓细抓长”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实效。发挥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要把基层党员的思想武装起来,把党员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心聚力,为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思想引领,把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准确领会和掌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始终做一名对党忠诚的战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人新时代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当前,最紧要的就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的头脑,要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弄清楚,搞明白,引领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真正学懂弄通、入脑入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方位、明确定位。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学思践悟,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遵循、找依据,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找方位、找定位,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未来检察工作的目标,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知行合一。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等联系起来,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用新理论解决新问题,用新论断拓展新思路,学以致用、学用相长,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党员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强化党员意识。针对机关基层党员中存在的党员角色意识模糊、进取精神不足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切实解决个别党员干部遇难题往后退、有待遇使劲争的问题,倡导树立“急难面前有党员、严谨规范有党员、不计得失有党员”的机关党员新形象,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严守党章党纪。要教育基层党员按照党章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坚决拥护、维护、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将讲政治体现到司法办案全过程,保证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准确实施。狠抓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于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运行中出现的个别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跟不上、工作配合不积极、只盯待遇不讲责任等问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及时研究对策措施,保证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强化阵地建设,打造具有凝聚力向心力的战斗堡垒
严肃党内生活。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党组织生活中存在的不敢逗硬、怕得罪人、“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等问题,通过严肃的组织生活,教育党员干部说真话,讲实情,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教育,对违纪违法的严肃处理,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创新活动形式。积极运用“互联网 ”,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组织机关党员到企业、农村、学校等学习交流,切身感受基层一线的火热场面和生机活力,增强组织活动的生动性和实效性,提升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注重人文关怀。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所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机关干部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建立干警思想状况定期研判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落实好从优待检各项措施,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强化服务群众,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坚守为民情怀。要引导党员干部更加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用群众感到亲切、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释法说理水平,对合理的诉求依法及时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耐心解释,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拓展联系群众渠道。要健全体制机制,指导基层扎实开展“双基”建设、一体化办案、联合接访等工作,做亮做强重庆检察机关“莎姐”品牌,充分发挥基层派驻检察室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解决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做群众身边时时见得到、找得着、能提供帮助的检察官。
强化责任担当,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牢记职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第22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中强调,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一论断极大地增强了全体检察干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加激励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更大作用。强化检察监督。要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深刻理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通过依法全面履行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充分运用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侵害扶贫领域项目、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活动,指导辖区基层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等工作,为推动重庆改革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