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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 雁过拔毛 重庆近两年涉农职务犯罪还有这些手段

来源:华龙网2018-04-19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全市法院审理涉农职务犯罪情况。记者 张勇 摄

    华龙网4月19日15时20分讯(记者 张勇)这些年,重庆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情况怎么样?在打击过程中,都有哪些“老虎”“苍蝇”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今(1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涉农职务犯罪审判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两年,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49件,判处罪犯361人,涉农职务犯罪存在无中生有、巧立名目、雁过拔毛等多种多样的手段。

    案例一:制作虚假申报材料 村支书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37.34万元

    2013年至2014年,重庆市原开县竹溪镇高峰村党支部书记周兰晋在高峰村实施生态搬迁扶贫项目、易地搬迁扶贫项目中,利用协助政府管理扶贫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制作虚假的申报资料,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名义申报该项目,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73400元占为己有。

    开州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周兰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案例二:为他人谋取利益 区农委科长先后受贿142.3万元

    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熊学田利用先后担任重庆万州区农村工作办公室项目计划科科长、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开发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在农村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生态综合治理、盐井治理、低产田改造项目等扶贫惠农项目中,在项目申请、立项、工程增量、质量监督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42.3万元。

    万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熊学田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近两年重庆法院判处涉农罪犯361人 犯罪手段多种多样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策部署,在精心审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高度重视涉农职务犯罪审判工作。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49件,判处罪犯361人,分别占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数和判处罪犯人数的23%和27.1%。涉农职务犯罪无论是案件数还是罪犯人数,在全部职务犯罪中占比都超过20%,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惩治力度。

    在过去两年判处的涉农职务犯罪中,犯贪污罪的205人,犯受贿罪的145人,犯挪用公款罪的10人,犯渎职罪的18人,涉其他罪名的[]58人,被数罪并罚67人。贪污受贿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80%。

    同时,涉农犯罪主体身份为农村等基层组织人员的有226人,占全部涉农犯罪主体的62.6%,其中村支书、村主任共171人,占到近八成;区县涉农领域如农业、畜牧、林业管理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共87人,占24.1%;分管农业方面的乡镇以上领导29人,占8%,九成以上的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或干部,六成以上的是村“两委”等基层组织人员。

    这些人员犯罪手段多种多样,但简单直接。一是无中生有,采取虚造花名册、签订虚假合同、制作虚假资料等方式领取补偿款或划拨费用;二是巧立名目,采取虚列支出、重复报销、开假发票的手段直接套取涉农资金;三是“雁过拔毛”,利用掌握分发救灾、补助金、土地征用补偿等款物的权力,冒用他人名义,将下拨的款物私自截留,据为己有;四是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涉农基础工程建设、惠农补贴等发放中收受钱财;五是挪用肥私,将专项基金、村集体收入等大笔资金,或借给他人获取利息,或借给他人公司注册验资收取好处等。

    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全市法院注重追赃挽损,近两年追赃5500余万元,80%以上的被告人都自愿退缴了全部赃款。同时,全市法院加大对腐败犯罪的经济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对被告人判处自由刑的同时,一律同时附加判处罚金刑,过去两年罚金执行到位3000余万元,80%以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得到执行。

    进一步严格控制缓刑适用 未来法院将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接下来,全市法院审将依法严惩政府涉农管理部门和农村“两委”人员等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侵害农民利益以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犯罪,并进一步严格控制缓刑适用,进一步加大追赃力度,全面追缴和剥夺涉农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注重适用罚金刑,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进行制裁,切实体现党和国家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的政策精神,对于贪污贿赂等涉农腐败形成巨大震慑。

    此外,全市法院将延伸审判职能,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并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对于涉农职务犯罪审判中发现的涉农领域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主动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堵塞漏洞。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安排和部署。”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将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治涉农腐败犯罪,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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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 雁过拔毛 重庆近两年涉农职务犯罪还有这些手段

2018-04-19 17:50:02 来源: 0 条评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全市法院审理涉农职务犯罪情况。记者 张勇 摄

    华龙网4月19日15时20分讯(记者 张勇)这些年,重庆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情况怎么样?在打击过程中,都有哪些“老虎”“苍蝇”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今(1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涉农职务犯罪审判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两年,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49件,判处罪犯361人,涉农职务犯罪存在无中生有、巧立名目、雁过拔毛等多种多样的手段。

    案例一:制作虚假申报材料 村支书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37.34万元

    2013年至2014年,重庆市原开县竹溪镇高峰村党支部书记周兰晋在高峰村实施生态搬迁扶贫项目、易地搬迁扶贫项目中,利用协助政府管理扶贫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制作虚假的申报资料,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名义申报该项目,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73400元占为己有。

    开州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周兰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案例二:为他人谋取利益 区农委科长先后受贿142.3万元

    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熊学田利用先后担任重庆万州区农村工作办公室项目计划科科长、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开发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在农村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生态综合治理、盐井治理、低产田改造项目等扶贫惠农项目中,在项目申请、立项、工程增量、质量监督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42.3万元。

    万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熊学田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近两年重庆法院判处涉农罪犯361人 犯罪手段多种多样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策部署,在精心审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高度重视涉农职务犯罪审判工作。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49件,判处罪犯361人,分别占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数和判处罪犯人数的23%和27.1%。涉农职务犯罪无论是案件数还是罪犯人数,在全部职务犯罪中占比都超过20%,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惩治力度。

    在过去两年判处的涉农职务犯罪中,犯贪污罪的205人,犯受贿罪的145人,犯挪用公款罪的10人,犯渎职罪的18人,涉其他罪名的[]58人,被数罪并罚67人。贪污受贿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80%。

    同时,涉农犯罪主体身份为农村等基层组织人员的有226人,占全部涉农犯罪主体的62.6%,其中村支书、村主任共171人,占到近八成;区县涉农领域如农业、畜牧、林业管理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共87人,占24.1%;分管农业方面的乡镇以上领导29人,占8%,九成以上的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或干部,六成以上的是村“两委”等基层组织人员。

    这些人员犯罪手段多种多样,但简单直接。一是无中生有,采取虚造花名册、签订虚假合同、制作虚假资料等方式领取补偿款或划拨费用;二是巧立名目,采取虚列支出、重复报销、开假发票的手段直接套取涉农资金;三是“雁过拔毛”,利用掌握分发救灾、补助金、土地征用补偿等款物的权力,冒用他人名义,将下拨的款物私自截留,据为己有;四是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涉农基础工程建设、惠农补贴等发放中收受钱财;五是挪用肥私,将专项基金、村集体收入等大笔资金,或借给他人获取利息,或借给他人公司注册验资收取好处等。

    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全市法院注重追赃挽损,近两年追赃5500余万元,80%以上的被告人都自愿退缴了全部赃款。同时,全市法院加大对腐败犯罪的经济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对被告人判处自由刑的同时,一律同时附加判处罚金刑,过去两年罚金执行到位3000余万元,80%以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得到执行。

    进一步严格控制缓刑适用 未来法院将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接下来,全市法院审将依法严惩政府涉农管理部门和农村“两委”人员等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侵害农民利益以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犯罪,并进一步严格控制缓刑适用,进一步加大追赃力度,全面追缴和剥夺涉农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注重适用罚金刑,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进行制裁,切实体现党和国家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的政策精神,对于贪污贿赂等涉农腐败形成巨大震慑。

    此外,全市法院将延伸审判职能,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并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对于涉农职务犯罪审判中发现的涉农领域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主动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堵塞漏洞。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安排和部署。”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将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治涉农腐败犯罪,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 李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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