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好声音丨 “不敢直视”的烦心事 问政后:好多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王静)近日,沙坪坝网民李先生遇到一件“不敢直视”的烦心事,在距他家一公里左右的清水溪夜市,大量广告招牌通宵亮灯,拉上窗帘仍旧刺眼。通过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反映,相关单位介入处理,解开了李先生的心结。
拉上窗帘遮不住 广告招牌亮通宵
“那种灯光不是暖色系的,而是白色的,很刺眼,正对着卧室,拉上窗帘还能看到。”李先生坦言,通宵长亮的广告招牌已对其生活造成了困扰。
经问政平台转办,沙坪坝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回应:接到反映后,辖区大队积极作为,主动介入,联合相关物业单位逐户上门做工作,并劝导商家夜间调低招牌亮度,减少发光时长,避免扰民。
“比之前好多了,谢谢!”据李先生反馈,现在晚上亮灯的招牌数量有所减少,灯光亮度减弱不少。
发帖后,这些网民得以安心入眠
和李先生一样,这些网民通过问政平台,深夜得以安心入眠。
网民反映,开州区人民医院美容中心楼顶招牌灯照得家里红彤彤一片,对此,开州区人民医院加强了对广告灯牌的管理,非必要情况下夜间将关闭广告灯牌。
歇马广场安装了两个射灯,且通宵照明,网民反映后,歇马街道已联系供电所进行设置,将在晚上10点后关闭射灯。
广告招牌灯光刺眼,如何规范?
《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设置户外广告禁止有下列情形:产生的噪声污染、光污染等超过国家标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光污染的认定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极高的工作,需要环保部门进行认定查处。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通知,出台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户外招牌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其中,对于电子显示屏广告有如下规定,应发光均匀,无抖动闪烁现象,具备根据自然环境自动调节亮度的功能。显示屏光线投射角度、亮度等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宜设置为静音,电子显示屏开启时间不宜早于7:00,关闭时间不宜晚于22:00,重大节庆活动等特殊活动除外。
按照《规范》要求,招牌照明的光源形式、色彩、光照强度应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规定,采用泛光照明等外置光源形式的户外招牌,其直接照射范围应控制在户外招牌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