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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才聚渝州 引才政策:梁平篇

来源:两江新区2017-08-18

  梁平史称梁山,位于重庆市东北部,迄今已有1460多年历史,幅员面积1892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街道)、268个行政村、75个社区,总人口93万,距重庆主城区180公里、万州港66公里,境内“两高两铁两国道”贯穿全境,已融入“重庆一小时经济圈”,是重庆主城连接三峡库区的陆路枢纽。

  生态优美

  平地处高台,呈现出“三山五岭,两槽一坝,丘陵起伏,六水纵横”的自然景观,素有“四面青山下,蜀东鱼米乡,千家竹叶翠,百里柚花香”之美誉。森林面积105万亩,森林覆盖率45.5%,百里竹海有成片竹林35万亩,获全国首批森林氧吧殊荣。

  文脉悠长

  梁平竹帘

  西南禅宗祖庭、“蜀中丛林之首”双桂堂,声名远播;明代著名理学家、易学大师来知德及其编入《四库全书》的《周易集注》蜚声海内外;拥有梁山灯戏、梁平竹帘、梁平年画、梁平癞子锣鼓、梁平抬儿调五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荣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产业优质

  工业园区建成区面积达7.3平方公里,入驻企业达180家,生态塑料、集成电路、不锈钢制品、环保“一支柱四集群”特色工业加速集聚;“1+3”特色效益农业(“1”:梁平柚;“3”:粮菜、水产、畜禽)提质增效,现代商贸、“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活力凸显,“一园两核多点”旅游产业全面发力,共同推动着梁平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和谐发展。201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1.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0.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3亿元;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9.5亿元;税收收入10.3亿元。

  梁平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重庆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确定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梁平区引才及创新创业政策

  一、梁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摘录

  (一)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

  能够填补我区科技空白、具有高尖端技术、有能力提高经济中的科技含量和带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带有科技成果的硕士、博士、博士生导师、中青年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实用紧缺拔尖人才以及有特殊专长、职业技能的并能为生产、科研、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政策支持

  安家补助:

  一是调入(迁入)或柔性引进每年在梁工作半年及以上的,按照人才类别可提供一定面积的住房供其在聘用期使用;二是引进人才调入(迁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根据人才类别可逐年享受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费(不含市级财政补助),每年按总额的五分之一发放。申请享受安家补助经费的不能享受提供住房。

  分配激励:

  引进人才调入(迁入)本区并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人才类别每月享受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不含市级财政补助);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在梁实际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按比例发放专家津贴。

  项目扶持:

  引进人才创办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事技术转让所得不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创办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先征后返,后3年减半返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10%以上税率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

  保障服务:

  按照人才类别每年享受价值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免费健康体检或疗养;引进人才提出申请解决其随调配偶、子女就业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人条件,帮助推荐并配合用人单位妥善安置;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需要在我区入学的,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学校并由区教委无条件优先安排,并不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二、梁平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摘录)

  (一)对认定为国家级(备案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区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后补助5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全国知名众创空间到梁平落地建设和发展的,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鼓励参加创业大赛。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或团队,只要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中获奖,且获奖后在梁平区境内实现创业或再创业,则按获奖金额1:1配套给予创业资助。鼓励科研检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对众创空间新购置的用于为创业团队、创客个人和入驻的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和研发试验等免费服务的仪器设备,经核定后按其实际购置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众创空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众创空间引入国内知名高校院所、领军创投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专家,定期为企业讲授创新创业专题课程,与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或创客建立一对一辅导机制。对聘请为众创空间创业导师满一年且评估合格,经区发展众创空间协调小组评审同意,对辅导成效特别突出的导师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支持众创空间高效运行。对线上线下平台建设规范、随时保持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创客个人或企业)入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档案资料齐全规范,且运行绩效显著的众创空间,年终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补贴和奖励。(1)创客活动补贴。年度内举办创业项目路演、创新大赛或创业训练营等活动6次及以上的,每次活动给予补贴0.5万元。每个众创空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服务绩效奖励。凡众创空间引进培育的项目,在梁平区新注册公司且成功运行满1年,经审核每新注册1家公司给予众创空间奖励0.3万元。(3)房屋租金补贴。对建设面积达到规定标准,且年度内同时获得创客活动补贴和服务绩效奖励的众创空间,另给予年房屋租金补贴1万元。

  (四)强化金融支持。种子投资基金对通过路演入围重庆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及其他优秀项目进行“0-1”种子期孵化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免息信用贷款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天使投资基金对处于“1-2”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风险投资基金对处于“2-N”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对成功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区内工业企业,给予其在质押贷款过程中所发生的登记费、保险费和评估费总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团队或创客个人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的金融机构商业贷款,按贷款时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最长时间不超过2年,且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的贴息支持。

  (五)培育市场主体。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含区内区外),只要在比赛结束6个月内,以参赛成果在梁平创办企业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就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50%、40%、30%给予后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含区内区外),只要在比赛结束6个月内,以参赛成果在梁平创办企业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就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30%、20%、10%给予后资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5万元、3万元。鼓励吸引海外人才进入区内众创空间创业,对成功培育留学归国人员在众创空间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基金投资的众创空间,经审核每培育一家相关科技企业给予众创空间奖励2万元。

  (六)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进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允许创业者利用家庭住所、租赁房、商业用房、闲置库房和工业厂房等作为创业场所。引导初创企业利用众创空间集中办公,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放宽前置审批限制,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众创空间内创新团队、企业或创业者个人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在区内进行转化的,按核定成果转让费的30%给予购买方补助,每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梁平区关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摘录)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按年度企业实际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额度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开发、投产并经鉴定获得市科委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产品,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通过国家认证,达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贯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新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补助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市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含协同创新服务中心),一次性分别补助5万元。成功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管理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批市科委组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矩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高企复审通过的企业,按初次认定奖励标准的30%给予奖励。列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投保,每年予以企业所交保费的50%予以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支持企业实施科技项目和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创造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专家鉴定并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成功登记科技成果,每项成果奖励0.5万元。联合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设立2000万元梁平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以公益参股、免息信用贷款等方式支持落户梁平区的创业团队和成立不超过3年的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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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才聚渝州 引才政策:梁平篇

2017-08-18 16:55 来源: 0 条评论
梁平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重庆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确定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新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梁平史称梁山,位于重庆市东北部,迄今已有1460多年历史,幅员面积1892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街道)、268个行政村、75个社区,总人口93万,距重庆主城区180公里、万州港66公里,境内“两高两铁两国道”贯穿全境,已融入“重庆一小时经济圈”,是重庆主城连接三峡库区的陆路枢纽。

  生态优美

  平地处高台,呈现出“三山五岭,两槽一坝,丘陵起伏,六水纵横”的自然景观,素有“四面青山下,蜀东鱼米乡,千家竹叶翠,百里柚花香”之美誉。森林面积105万亩,森林覆盖率45.5%,百里竹海有成片竹林35万亩,获全国首批森林氧吧殊荣。

  文脉悠长

  梁平竹帘

  西南禅宗祖庭、“蜀中丛林之首”双桂堂,声名远播;明代著名理学家、易学大师来知德及其编入《四库全书》的《周易集注》蜚声海内外;拥有梁山灯戏、梁平竹帘、梁平年画、梁平癞子锣鼓、梁平抬儿调五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荣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产业优质

  工业园区建成区面积达7.3平方公里,入驻企业达180家,生态塑料、集成电路、不锈钢制品、环保“一支柱四集群”特色工业加速集聚;“1+3”特色效益农业(“1”:梁平柚;“3”:粮菜、水产、畜禽)提质增效,现代商贸、“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活力凸显,“一园两核多点”旅游产业全面发力,共同推动着梁平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和谐发展。201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1.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0.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3亿元;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9.5亿元;税收收入10.3亿元。

  梁平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重庆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确定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梁平区引才及创新创业政策

  一、梁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摘录

  (一)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

  能够填补我区科技空白、具有高尖端技术、有能力提高经济中的科技含量和带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带有科技成果的硕士、博士、博士生导师、中青年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实用紧缺拔尖人才以及有特殊专长、职业技能的并能为生产、科研、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政策支持

  安家补助:

  一是调入(迁入)或柔性引进每年在梁工作半年及以上的,按照人才类别可提供一定面积的住房供其在聘用期使用;二是引进人才调入(迁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根据人才类别可逐年享受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费(不含市级财政补助),每年按总额的五分之一发放。申请享受安家补助经费的不能享受提供住房。

  分配激励:

  引进人才调入(迁入)本区并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人才类别每月享受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不含市级财政补助);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在梁实际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按比例发放专家津贴。

  项目扶持:

  引进人才创办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事技术转让所得不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创办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先征后返,后3年减半返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10%以上税率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

  保障服务:

  按照人才类别每年享受价值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免费健康体检或疗养;引进人才提出申请解决其随调配偶、子女就业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人条件,帮助推荐并配合用人单位妥善安置;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需要在我区入学的,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学校并由区教委无条件优先安排,并不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二、梁平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摘录)

  (一)对认定为国家级(备案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区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后补助5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全国知名众创空间到梁平落地建设和发展的,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鼓励参加创业大赛。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或团队,只要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中获奖,且获奖后在梁平区境内实现创业或再创业,则按获奖金额1:1配套给予创业资助。鼓励科研检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对众创空间新购置的用于为创业团队、创客个人和入驻的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和研发试验等免费服务的仪器设备,经核定后按其实际购置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众创空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众创空间引入国内知名高校院所、领军创投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专家,定期为企业讲授创新创业专题课程,与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或创客建立一对一辅导机制。对聘请为众创空间创业导师满一年且评估合格,经区发展众创空间协调小组评审同意,对辅导成效特别突出的导师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支持众创空间高效运行。对线上线下平台建设规范、随时保持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创客个人或企业)入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档案资料齐全规范,且运行绩效显著的众创空间,年终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补贴和奖励。(1)创客活动补贴。年度内举办创业项目路演、创新大赛或创业训练营等活动6次及以上的,每次活动给予补贴0.5万元。每个众创空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服务绩效奖励。凡众创空间引进培育的项目,在梁平区新注册公司且成功运行满1年,经审核每新注册1家公司给予众创空间奖励0.3万元。(3)房屋租金补贴。对建设面积达到规定标准,且年度内同时获得创客活动补贴和服务绩效奖励的众创空间,另给予年房屋租金补贴1万元。

  (四)强化金融支持。种子投资基金对通过路演入围重庆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及其他优秀项目进行“0-1”种子期孵化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免息信用贷款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天使投资基金对处于“1-2”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风险投资基金对处于“2-N”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对成功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区内工业企业,给予其在质押贷款过程中所发生的登记费、保险费和评估费总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团队或创客个人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的金融机构商业贷款,按贷款时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最长时间不超过2年,且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的贴息支持。

  (五)培育市场主体。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含区内区外),只要在比赛结束6个月内,以参赛成果在梁平创办企业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就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50%、40%、30%给予后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含区内区外),只要在比赛结束6个月内,以参赛成果在梁平创办企业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就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30%、20%、10%给予后资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5万元、3万元。鼓励吸引海外人才进入区内众创空间创业,对成功培育留学归国人员在众创空间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基金投资的众创空间,经审核每培育一家相关科技企业给予众创空间奖励2万元。

  (六)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进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允许创业者利用家庭住所、租赁房、商业用房、闲置库房和工业厂房等作为创业场所。引导初创企业利用众创空间集中办公,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放宽前置审批限制,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众创空间内创新团队、企业或创业者个人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在区内进行转化的,按核定成果转让费的30%给予购买方补助,每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梁平区关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摘录)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按年度企业实际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额度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开发、投产并经鉴定获得市科委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产品,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通过国家认证,达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贯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新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补助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市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含协同创新服务中心),一次性分别补助5万元。成功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管理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批市科委组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矩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高企复审通过的企业,按初次认定奖励标准的30%给予奖励。列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投保,每年予以企业所交保费的50%予以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支持企业实施科技项目和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创造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专家鉴定并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成功登记科技成果,每项成果奖励0.5万元。联合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设立2000万元梁平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以公益参股、免息信用贷款等方式支持落户梁平区的创业团队和成立不超过3年的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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