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征稿细则及作品要求
1. 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投5幅作品,单幅、组照(4—8幅)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 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7月大赛启动以来拍摄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乡村公路。乡村公路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3. 参赛作品可静态反映乡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反映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
4. 参赛作品仅限于纪实类作品,应为JPEG格式。每件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文字说明、创作时间、创作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请放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的名称格式为:“相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5. 相机拍摄的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得低于5MB,且使用RAW格式拍摄。主办方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或接片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在媒体、画册、展览、发行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在媒体上展示的作品并非当然的获奖作品。
7. 投稿者应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参赛作品涉嫌抄袭、拍摄地点不在重庆辖区内、拍摄内容非重庆乡村公路、拍摄时间不是2016年7月之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8. 大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参赛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